

1. 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2. 哪些人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答:凡具有我区常住农业户口的居民均可自愿参加,必须以户为单位,不能以个人名义单独参加。已经参加各类商业保险的农民,也可同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乡镇未参合人员可同全区启动一并参加。
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标准和来源是什么?
答:农民每个人每年不低于20元,中央、省、市、县财政每人每年补助不低于40元。
4. 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怎样使用?
答:用于单病种定额包干报销和非单病种按比例报销,规定的慢性病门诊治疗费按半年给予定额补助。
5. 什么是家庭账户?家庭账户的用途是什么?
答:在个人缴费的30元中提取25元作为家庭账户,可用于乡医看病、区内药店买药(经GSP认证)、区内定点医院门诊和住院费用个人支付部分。
6.起报点与起付线的区别?
答:起报点:是参合患者纳入可报销范围的医药费用总额必须达到起报销点,达不到起报点的,参合患者全部自付,合作医疗不予报销,纳入可报销范围的医药费用总额达到起报点以上的,起报点以下及以上可报销范围的费用全部纳入报销范围。
起付线:是参合患者的医药费总额减去应自负的部分,即起付线后,按所在医院的级别的比例进行审核报销。

7.报销补助如何计算?
答:在区级及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合患者,住院总费用减去“不在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和“起伏线”后,按比例补偿。
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合患者,住院总费用减去“不在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后”,纳入可报销核算范围的费用达到起报点及以上者,起报点以下及以上可报销范围的费用全部纳入报销核算范围,执行按比例报销;纳入可报销范围的费用不满起报点的,参合患者全部自付,合作医疗不予报销。
8.参合患者门诊就诊能否报销?
答:2008年下半年起,参合农民在定点医院门诊看病可按比例报销,患者可先就诊,保存处方和发票,年底将通知一次性报销。
9.门诊慢性病报销有何规定?
答:1)门诊慢性病范围:原发性高血压、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癌症、慢性肾功能衰竭、慢性肝炎、慢性阻塞性肺炎、结核病(肺结核除外)、风湿及类风湿关节炎、精神病、冠心病、心肌病、脑卒中、银屑病、癫痫等15种病。
2)补助办法:
①门诊慢病补助由原来的起付线500元变为高起报点为500元,纳入可报销范围的费用不满起报点,参合患者在门诊统筹中报销,纳入可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达到起报点及以上者,起报点以下及以上可报销的费用全部按40%的审核报销。设定个人年慢病补助封顶线每人每年不得超过1000元。不能跨年度报销,户内不能调剂使用。
②对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和各种癌症患者门诊化疗或放疗产生的费用,不设起报点和起付线,按30%予以审核报销。
③同年度住院补助和慢病非住院定额补助合计个人不得突破年封顶线15000元。
10.院前检查费用能否纳入住院报销范围?
答:在同一定点医院门诊当天诊断检查并连续住院治疗的非单病种患者,其门诊诊查费用纳入本次住院补助范围;属单病种患者入院当天在同一所医院的检查费用与出院结算单总额合计不得超过单病种最高限价。
11.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输血、特殊材料费的报销标准是多少?
答:参合患者在住院期间产生的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输血费、特殊材料按30%予以报销,输血患者必须市符合重度贫血患者及手术中失血量达到500ml以上者;特殊材料费报销是参合患者使用材料费时,由所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向合疗办备案,所使用特殊材料费2000元以上时,必须要区合疗办审批,否则不予审批报销。
12.民政、计生部分为参合农民提供了哪些优惠政策?
答:区民政部门负责资助缴纳五保户、特困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应缴纳德 资金。区计生部门负责资助缴纳符合政策规定的独身子女、绝育双女户的子女及父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应缴纳的资金,以上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区民政、计生部门共同确定。
13.参合人员住院前为什么必须出示《合作医疗证》?
答:(1)区内定点医院对参合农民住院治疗费、检查费、药费给予一定的优惠。
(2)区内定点医院为参合农民提供超出合作医疗支付范围的服务和用药时,要征求参合人员或家属同意。
(3)参合农民在区内定点医院住院,出院后当场兑现合作医疗补助款。
14.参合患者如何转院?
答: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再享受大病医疗救助。
参合人员在区内定点医院住院,实行双向转诊制度,需要转诊的患者,由一级医院转往二级医院,补交齐二级医院的起付线,由二级医院转往一级医院,不再交起付线(必须是连续住院,时间不超过24小时)。
参合人员在区内医院住院,根据病情变化,需转区外医院住院的患者,如在区内医院发生的费用未达到起付线,可将其区内医院发生的费用,做为区外报销起付线(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
参合人员到外地打工急诊住院,在3天内及时报告村委会和区结报中心,报销同外地就诊手续相同。
15.报销必备资料及报销时间有何规定?
答:(1)必备证件:
住院报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合作医疗证、住院专用收据、住院收费清单、医院盖章的诊断证明,六种证件缺一不可。门诊输液报销(指在一级医院和经批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区内二级医院儿科门诊输液人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合作医疗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一印制的门诊专用收据、输液清单,缺一不可。
(2)报销时间:
① 输液报销时间:在一级医院和区内二级医院儿科门诊输液病人,实行即结即报;在经批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输液,带齐必备证件随时到所在乡镇医院新农合结报点办理报销业务。
② 住院报销时间:在区内定点医院住院实行即结即报。区外住院报销,由申请人或家属持上述凭证和乡镇(街道)、村(街)委会填制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申请表,并经乡镇(街道)合作医疗办公室主管领导和村(街)领导签字后,到区农合结算中心报销,时间在参合本年内有效。
1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有哪些?
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本区内限定医院。区内定点医院有:矿务局多种公司职工医院、区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 和x个乡镇(街道)卫生院。区外定点医院必须是二级以上医院。
17.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报销流程?
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医报销流程
1)门诊病人:入院——挂号——就诊——交费检查取药——持合疗证、发票——医院医保科报销个人帐户金额;
2)住院病人:诊疗结束后,持诊断证明、结算发票、汇总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及门诊病历、合疗证、户口本(或身份证)——医保科审核报销——兑付现金。
3)特殊病种的患者另持《区新型农合作医疗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审批表》;
4)学生已参加学生平安保险的,实行自愿选择先后报销原则。选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后报的,可凭发票复印件(加盖对方公章)。
5)在本区外不定期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参保患者,(长期外出人员除外),应在出院后三个月内带下列资料到新农合业管中心办理医药报销。
18.住院患者如何报销医疗费?
答:实行报销“直通车”的办法,即参合农民在定点医院就诊,出院当日即可在就诊医院报销自己应得的补助款,决不让参合农民因报销跑第二次,这就叫“直通车”。
19.住院报销范围?
答:发生自然疾病或限定范围内发生的意外伤害住院,在定点医院住院期间的治疗费、药费(按照印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执行)、化验费、检查费、手术费、抢救费、住院费等可实行报销。另外,在区内定点医院生产(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含自然分娩和剖腹产)每胎补助100元。个人年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分次结算,全年累计报销额15000元。
20.哪些费用不属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范围?
答:不予补偿范围:
1)住院期间自购药品和在《印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之外的药品。
2)镶牙、口腔正畸、验光配镜、助听器、美容治疗、整容和矫形手术、气功、按摩、特别护理、会诊费、取暖费、空调费、高间费(每天只报销一张标准床)、陪床费、救护车费、输血费、健康体检、挂号费(含专家挂号费)、病历本等特殊医疗服务及一次性生活用品所需费用。
3)不孕不育的检查、治疗费; 怀孕、流产、堕胎、剖腹产(补偿除外,其余自费)、正常分娩(补偿除外,其余自费)及其它计划生育所需的一切费用。
4)康复性医疗费用。
5)参合者因自杀、自伤、自残、打架、斗殴、酗酒、交通肇事(指因第三者责任造成参合者伤害所支付的医疗费用)、公伤意外、医疗事故、蓄意违章、第三者责任等其他情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6)在人体内、外安装的具有治疗作用或改善功能的人工制品的材料费用(指:血管支架、心脏起搏器、人工晶体、角膜、人工关节、股骨头、心脏瓣膜、食道支架)。
7)各种司法鉴定、劳动鉴定费用。
8)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确定的其他不予报销的费用。
2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有那些监管措施?
答: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2)实行审计监督,由审计部门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3)接受社会、群众和各级人大、政协、纪委的监督。乡镇(街)、村设立公开栏,每月公布各乡镇(街)、村报销情况,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2.对弄虚作假者的处理处罚?
答:对以假名、借名、篡改合作医疗报销凭证等手段,骗取合作医疗报销资金的,取消参合农民本年应享受的合作医疗待遇,已报销的资金予以追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医疗机构弄虚作假的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取消责任人的行医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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